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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是什么?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安家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84784948 | 提问时间:08/19 13:03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免纳个人所得税**,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而对于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安家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免纳个人所得税,这包括了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和离休生活补助费等。 如果企业支付的安家费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例如是企业自主决定的福利性质的支付,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安家费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对于特定人才引进时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费,如不超过5万元,可以暂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5万元的部分,可按签约期限平均分摊计算。
08/19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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