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卖硬件产品赠送软件,客户要求把赠送的软件写在合同的主要清单里面,单价写的:配套赠送 小计金额为0,请问这样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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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08/16 23:45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的,但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从合同形式上看,将赠送的软件列在主要清单中,并注明 “配套赠送” 且单价和小计金额为 0 ,能够明确地向客户展示所提供的全部内容。
然而,从税务和财务角度考虑,可能会有以下情况:
税务方面:税务机关可能会对这种 “赠送” 行为的性质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软件并非真正的无偿赠送,而是作为销售硬件产品的一部分条件,可能会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和缴纳税款。
财务核算方面:可能会影响企业对成本和收入的准确核算。
例如,如果类似的交易在税务检查中被认为软件部分应计税,而企业未做相应处理,可能会面临税务调整和罚款。
08/18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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