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婵老师 公司租赁合同约定,2024年6月30日,乙方需支付下半年7~12月租金,现在乙方只支付了7月份租金,8~12月未按合同支付,我们现在挂帐,借:应收账款 贷:预收帐款,是这样的分录吗,如果不是请给个正确的,谢谢@婵老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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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4 08/14 09:29
这样的会计分录不太准确。
当收到 7 月份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实际收款科目,假设收到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7 月份租金部分)
对于 8 - 12 月未支付的租金:
由于租金尚未收到,还不能确认为应收账款。仍然应在预收账款科目中核算这部分未收到的租金权利。无需做应收账款的分录。
当后续收到 8 - 12 月租金时,再根据实际收款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等到租赁期结束或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将预收账款结转到收入科目
2024 08/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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