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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婵老师 公司租赁合同约定,2024年6月30日,乙方需支付下半年7~12月租金,现在乙方只支付了7月份租金,8~12月未按合同支付,我们现在挂帐,借:应收账款 贷:预收帐款,是这样的分录吗,如果不是请给个正确的,谢谢@婵老师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4 08/14 09:2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样的会计分录不太准确。 当收到 7 月份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实际收款科目,假设收到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7 月份租金部分) 对于 8 - 12 月未支付的租金: 由于租金尚未收到,还不能确认为应收账款。仍然应在预收账款科目中核算这部分未收到的租金权利。无需做应收账款的分录。 当后续收到 8 - 12 月租金时,再根据实际收款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等到租赁期结束或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将预收账款结转到收入科目
2024 08/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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