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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你好,请问专管员现在核实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是否适用,如果委外加工部分超过了销售额百分之五十,就不能享受加计抵减,需要自产部分超过百分之五十,这个百分之五十怎么界定,我们大部分是委托加工回来自己组装,配件自己生产,这样是不是不能享受加计抵减了
84785028 | 提问时间:08/13 18:01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三部门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 号),对于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本身不从事产品的生产加工,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受托企业的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销售额。 大部分是委托加工回来自己组装,配件自己生产,那么需要明确委托加工部分和自产配件部分的销售额。如果委托加工部分的销售额超过了总销售额的50%,则不能享受加计抵减;只有当自产部分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时,才可以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 建议你按照相关规定准确核算销售额,并与专管员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政策的正确适用。同时,需注意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 类)。
08/1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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