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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票据权利的时效,到底是怎样的排序的,如果未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那应该怎么做。啥时候对出票人和承兑人追,啥时候对其他前手追
84785033 | 提问时间:08/12 22:44
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参考以下看看, 票据权利时效的具体规定如下: 1.持票人对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对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2.持票人对支票的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08/12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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