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水果批发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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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4 | 提问时间:08/06 16:09
出口方面
1.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条件:如果是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信息一致;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如果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凭证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匹配等。
2.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等;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进口方面(目前部分地区在探索):
目前对于水果跨境电商批发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暂不具有普遍性特别针对水果批发的专门优惠政策,但有以下一些可能相关的:
1.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进口方面的探索政策:比如有的地方可能在通关便利化、仓储物流成本降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贴等间接优惠,以促进跨境电商业务发展,进而惠及水果进口批发等环节。
2.特定时期政策:比如为了促进消费等特殊时期,可能有降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政策,但通常是阶段性和非专门针对水果批发。
其他相关优惠关联方面
1.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在综试区内符合“无票免税”政策的跨境电商企业,如果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金额(如政策规定目前到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等),减按一定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较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行业支持政策带来的间接税收优惠:如对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和扶持,可能降低企业整体运营成本从而间接体现税收优惠效应。
08/0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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