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出口后,免税发票几个月内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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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8 | 提问时间:08/06 10:18
对于报关出口后免税发票的开具时间,较为常见和较为规范的理解是应在出口当月开具。
但从实际操作和税法等规定综合来看:
如果从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申报的角度(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的,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后,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申报业务。 从这个角度理解,如果是为了配合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申报,只要在次年4月30日前的对应申报期内完成相关手续(含开具发票等)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中企业通常不会这么晚才开具免税发票,因为企业自身财务管理和业务流程衔接也需要发票较早开具来核算成本、收入等。
如果从税法对出口日期确认等角度:
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日期,按以下原则确定: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属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从这一点来说,发票开具时间和报关出口时间在逻辑和先后顺序上应是合理的,如果间隔太久,在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审核、数据匹配等时可能会出现疑问和问题。
08/0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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