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它的分母股权数应该怎么看时间比重呀?如果2017年9月30日公司增发普通股2000万股,2018年7月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一批,这个时候再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为什么2017年9月30日增发的普通股2000万股数不乘以时间权重啊?2017年9月30~2018年7月1日不是一个完整年呀,我一直理解的是应该2000*2/12,如果这里不乘以时间权重,原因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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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0 | 提问时间:08/05 00:21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对于普通股增发,如果是当年发行的,通常不考虑时间权重。
2017 年 9 月 30 日增发的普通股 2000 万股不乘以时间权重,是因为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规则。在计算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当年新发行的普通股一般视为在年初就已经发行,这样处理是为了简化计算并且保持计算方法的一致性。
这种处理方式的主要考虑是,如果对于当年发行的普通股都按照时间权重计算,会增加计算的复杂性,而且可能导致每股收益的波动过于频繁和复杂,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业绩进行比较和分析。
您理解时可能过于关注了时间的精确计算,但在这个特定的会计处理规则下,当年新发行的普通股通常不做时间权重的调整。
08/05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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