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由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铺卖给好多业务,然后他们运营每年给业主返回10%租金,结果几年之后经营亏损不返了。这个商场里都是无隔墙的商铺,存在好多业主,给每个业主有房产证,这几年一直空着租不出去,现在有人要租但不面对这么多业主说话,要面对一个公司,所以现在要成立一个公司收租金再返还业务,请问成立公司后收租金返还业主前需要纳税吗,怎么纳税,此次出租是业主出面成立公司收租金与以前那个房地产公司没有关系,原来那个房地产公司还欠着业主几年的租金呢,业主跟他们闹过几次事才让他们关了停业,现在是业主自行出租,怎么解决既能出租又能少交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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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3 | 提问时间:08/04 16:25
同学你好,可以参考以下看看,
1.成立公司收租金再返还业主,通常是需要纳税的。
纳税的种类主要包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税率为 9%;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征收率为 5%。
企业所得税:公司取得的租金收入在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后,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
2.要想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少交税,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当地对于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看是否符合条件。例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包括商铺的维修维护费用、管理费用等,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合理规划公司架构:例如,通过合理设置股东结构、股权比例等,优化公司的税务负担。
08/04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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