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公司筹办期间,股东垫付购买的办公用品、房租等等费用,可以直接作为股东的实缴资本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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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6 | 提问时间:08/01 16:28
您好,这个不合适哦,有债转股的情况,分录好写但资料难准备的呀,您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3、债转股一定要留存债权形成过程的规范证据
特别是债权关系清晰、借入资金流向明确、借债法律手续完善。债权成立方面有无存在瑕疵。
4、债转股中需要留存的资料要齐全
留存债转股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中介机构报告、原债权合同等,建议出具评估报告。
08/0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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