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的报表项目为什么有时候不等于科目余额表的发生额?
办税人员离职如何解除与企业的关联关系?
纳税人适合用一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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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4 08/01 15:06
利润表的报表项目有时候不等于科目余额表的发生额,主要有以下原因:
1.利润表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的,而科目余额表的发生额可能包含了收付实现制的部分。例如,有些款项可能已经收付,但按照权责发生制不应确认为当期收入或费用。
2.利润表中的某些项目需要经过调整和计算。比如,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不是直接对应某一个科目的发生额。
3.存在会计差错或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利润表项目和科目余额表发生额不一致。
办税人员离职解除与企业的关联关系,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办税人员应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企业在税务系统中进行办税人员的变更操作。
2.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或“办税人员管理”等相关模块中,删除离职办税人员的信息。
3.若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办税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请解除与企业的关联关系。
纳税人适用一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所属行业、销售额计算等。
2.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销售额证明材料,以证明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
2024 08/0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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