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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您好,我方提供固定资产,不是以租赁和投资性质,是项目合作,若对方在当地采购老百姓产品一定金额时,我方免收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为:不管对方是否盈利,我方每年收取固定收益100万),若没有达到条件,我方收取约定的固定收益,1、我方需要开发票吗 2、我方如何账务处理 谢谢
84785030 | 提问时间:07/31 09:0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关于是否需要开发票:这取决于您与对方的具体约定和当地的税收政策。如果您收取的固定收益被认定为应税收入,那么通常是需要开具发票的。在未达到对方采购一定金额的条件下,您收取固定收益,这种情况很可能需要开发票。 2.账务处理方面:当对方达到采购条件,免收收益分配时:借:其他业务收入 - 100 万贷:应收账款 - 100 万当对方未达到采购条件,收取固定收益时:借:银行存款 100 万贷:其他业务收入 88.50 万 (100 万÷1.13)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0 万 (88.50 万×13%)假设这是一个长期的合作项目:同时,固定资产投入项目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科目)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
07/3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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