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给合伙企业分红,给合伙企业分红是合伙人按照比例进行分红,然后合伙人交个人所得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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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6 | 提问时间:07/26 16:38
有限公司给合伙企业分红时,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合伙企业收到分红后再分给合伙人时,需要根据合伙人的类型缴纳相应税款:
-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税函(2001)84 号文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不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有利润或收到分红后,先分别计算每位合伙人的份额,当月就产生纳税义务。
07/2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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