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3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合同签订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账面余额为24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230万元,乙公司以一项设备抵偿上述账款。2×23年1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运抵的设备,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甲公司为取得该设备支付的运费和保险费为1万元。经甲公司管理层决议,受让的该设备将在一年内出售,预计未来出售时将发生3万元的出售费用。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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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3 | 提问时间:07/23 21:05
内容较多稍后为您详细解答
07/2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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