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4月1日一张发票已做账,并已做发票入账标识,5月27日销售方红冲了4月1日开的这张发票,并重新开了一张蓝 字发票,5月27日开的一红一蓝字发票,我在6月30日做了记账凭证附上了这一红一蓝字发票,在记账凭证摘要上写了调整2024年4月记字某某号凭证发票开具错误,问:这已入账的一红一蓝字发票我都需要在6月份去做 发票入账标识吗?
84785021 | 提问时间:07/18 16:56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4 月 1 日的发票已做账并做了发票入账标识,5 月 27 日销售方红冲了这张发票并重新开具蓝字发票,你在 6 月 30 日做了记账凭证并附上一红一蓝字发票,且摘要写了调整相关凭证发票开具错误。在这种情况下,6 月份你不需要对这两张发票(5 月 27 日的一红一蓝字发票)再做发票入账标识。 因为 4 月 1 日的发票在当时已经做过入账标识,5 月的红冲和重开是对之前发票的调整,你在 6 月做的记账凭证是为了反映这一调整事项。之前 4 月那张发票的入账标识已经能够体现其入账情况,无需对 5 月的红冲和新开发票再次进行入账标识。 进行发票入账标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开票方误开红字发票以及受票方电子发票重复入账归档的风险。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前期已经对原始发票进行了入账标识,后续的红冲和重新开具通过记账凭证的调整已经能够清晰地反映业务的变化过程。
07/18 16:58
9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