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我现在要辞退一名员工。因为工资谈不好,她要告公司,未上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她告我公司 那么公司 会赔偿多少钱?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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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07/14 16:22
你好!您咨询的问题涉及员工因工资谈判不成被辞退,并且公司未为其上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起诉公司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生效。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也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再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合以上规定,如果员工因为工资谈判不成被辞退,且公司未为其上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月工资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如果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07/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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