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公司买了种子回来培育了十几天之后又销售出去,请问能否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免征?政策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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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5 | 提问时间:07/05 08:53
园林绿化公司从事林木培育和种植的可以享受减半征企业所得税优惠,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苗木作为农产品的一种,如果是由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07/0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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