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想知道YR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2019年9月1日向FA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已发出,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0元。收到FA公司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带追索权。
要求 编制收到票据及票款收回的会计分录。如果YR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向银行申请贴现,年贴现率为6%。则应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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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07/03 09:55
(1)2019 年 9 月 1 日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22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
(2)票款收回时(假设 2020 年 3 月 1 日收回票款):
借:银行存款 226000
贷:应收票据 226000
(3)2019 年 11 月 1 日向银行申请贴现:
贴现息 = 226000 × 6% × 4÷12 = 4520(元)
贴现净额 = 226000 - 4520 = 221480(元)
借:银行存款 221480
财务费用 4520
贷:短期借款 226000
07/0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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