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道题答案A,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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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4 07/02 12:28
A 选项的意思是:张某、王某和李某这三位股东行使表决权赞成,就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但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根据《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本题中,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张某、王某和李某的出资比例总和为5%+15%+36%=56%,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所以仅张某、王某和李某赞成,是不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的。
2024 07/02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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