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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没有计提,5月份银行贷款利息分录怎么写?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这样对吗?
84785016 | 提问时间:07/02 09:4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4 月份没有计提银行贷款利息,5 月份支付时,需要先补计提 4 月份的利息,然后再做支付利息的分录。具体分录如下: 补计提 4 月份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支付 5 月份利息(假设是当月利息当月支付):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支付 4 月和 5 月两个月的利息: 借:应付利息(4 月份计提的利息)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5 月份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在计提利息时,增加了当期的费用,同时贷记“应付利息”科目表示企业对银行的负债增加;实际支付利息时,减少“应付利息”科目余额以及银行存款。 如果贷款是用于特定的资本化项目,例如在建工程等,那么计提利息时应计入相应的资本化科目,而不是“财务费用”。
07/0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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