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的电子税务局,在已经签订过三方协议的前提下,现在要新增扣社保的协议,请问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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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7 | 提问时间:06/30 11:54
以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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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约的银行已开通网签功能,则用人单位可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
2.1 依次点击【网签授权划缴费款协议】——【新增协议】,打开新增授权划缴费款协议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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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录入账户银行相关信息,其中“银行营业网点”选到“中山分行”,勾选确认协议,点击【发起签约】,提示签约成功即完成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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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部分银行(不含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发银行)未完成系统改造,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需要去银行前台上门一次办理。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一份协议,将协议打印出来送开户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手工录入协议信息后,纳税人再回电局完成验证。
【提示】缴费单位到银行签约时,提醒银行操作员进行社保费ETS签约,请勿与税收TIPS签约混淆;中山签约机关代码开头为144。
3.1 依次点击【网签授权划缴费款协议】——【新增协议】,打开新增授权划缴费款协议页面。
06/3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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