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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B和C是D的股东,各持股50%。B公司欠A公司100万元,C公司也欠A公司200万元。B、C公司无力偿还,以股权抵债的方式,转股权给A公司,但工商无变更A为股东。这账务处理是?
84785030 | 提问时间:06/28 07:09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工商没有变更其实D没有任何保障,这没有分录的,手续齐全后才有分录 1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A 贷:长期股权投资-D 2、股东债转股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3、债转股一定要留存债权形成过程的规范证据 特别是债权关系清晰、借入资金流向明确、借债法律手续完善。债权成立方面有无存在瑕疵。 4、债转股中需要留存的资料要齐全 留存债转股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中介机构报告、原债权合同等,建议出具评估报告。
06/28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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