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和新成立公司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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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6 | 提问时间:2024 06/26 16:32
您好,一、 分公司
1. 概念: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 新公司
新公司就是一个独立与原公司的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原公司不对其债务承担任何责任,自负盈亏。
2024 06/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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