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外综服企业报关单上的生产销售单位怎么填及填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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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06/24 11:4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八条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由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应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备注”栏、《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备注”栏填写“WMZHFW”。
因此,外综服企业报关单上的生产销售单位应填写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可以填写贵公司的名称。同时,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需要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备注”栏、《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备注”栏填写“WMZHFW”。
06/2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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