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今年的企业合并报表中,减少合并一家子公司,现在年初年末数对不上,年初数要调整吗,该怎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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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3 | 提问时间:06/24 00:4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三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年初数不需要进行调整。
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出售该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扣除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
06/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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