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乙公司的专利权,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00万元,累计折旧为80万元,未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60万元;乙公司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为140万元,账面余额为240万元,累计摊销60万元元。双方协议,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现金32.4万元(其中增值税补差12.4万)。增值税税率为13%,专利的增值税税率为6%。甲公司已将设备交给乙公司,并办理完专利权的相相关手续,甲公司换入的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乙公司换入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假定双方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1)计算甲公司换入专利权的入账价值和乙公司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2)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0.jpg)
84784970 | 提问时间:06/19 11:34
甲借银行存款32.4
无形资产1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8.4
贷固定资产清理1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0.8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
累计折旧80
贷固定资产200
借固定资产清理40
贷资产处置损益40
06/19 11:4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