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房产税怎么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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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3 | 提问时间:06/17 15:49
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菜单。
(二)首先需要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已完成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的可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功能界面,点击【新增税种】。
2.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或者“房产税”,点击【确定】。
3.“城镇土地使用税”卡片增加成功。
“房产税”卡片增加成功。
4.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跳转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界面。自动带出已有土地信息、房屋信息。
5.若要录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点击【新增】,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页面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6.若要录入房产税税源信息,点击【新增】,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页面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7.点击【模板下载】按钮,根据需要进行下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
8.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填写完成的模板文件,点击【导入】,提示导入成功。
9.若要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页面点击【基本信息】,弹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界面,依次可以修改土地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变更土地应税明细,点击【提交】税源修改成功。
10.若要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选择“房产税税源信息”页面点击【基本信息】,弹出房产税税源信息界面,依次修改房屋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变更从价计征应税信息,点击【下一步】变更从租计征应税信息,点击【提交】税源修改成功。
11.点击【删除】按钮,提示“是否确认删除土地总体信息?删除后该土地所对应的应税明细信息将一并删除。”,点击【确认】按钮,如税源未申报,则提示“删除成功”;如税源已申报,则提示“税源已申报,不能作废。如需作废,请先作废申报”。
12.土地纳税义务终止确认:点击【义务终止】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录入“土地转出时间”,点击【确认】按钮。
13.房屋纳税义务终止确认:点击【义务终止】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录入“房屋转出时间”,点击【提交】按钮。
(三)财产和行为税申报
1.确认式申报
(1)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
(2)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
2.填表式申报
(1)进入功能界面,点击【填表式申报】。
(2)跳转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信息。
(3)打开“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
(4)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
06/1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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