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合同约定发包方向联合体成员分别支付费用,联合体三方分别按规定向发包方开具发票。现在发包方想把设计费打到牵头方,由牵头方打给设计方设计费,设计方给发包方开具发票。这种情况牵头方该咋弄才能合理把钱打给设计方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建筑#
84784958 | 提问时间:06/14 11:06
在这种情况下,牵头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合理地将钱打给设计方:
1.签订三方协议:牵头方、设计方和发包方可以签订一份三方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款项的支付方式、发票的开具等事项。
2.代收代付协议:牵头方与发包方签订代收代付协议,明确牵头方代收设计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将款项支付给设计方的方式和时间。
3.开具发票:设计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方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设计费的金额。
4.支付款项:发包方将设计费支付给牵头方,牵头方收到款项后,按照代收代付协议的约定,将款项支付给设计方。
5.保留凭证:牵头方在支付款项时,应保留相关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等,以备日后查询和审计
06/14 11:1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