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请问如果甲公司是付款给B铁路公司货款,但开票是A铁路公司开具的,铁路公司提供不到三方协议,A铁路公司只写了一份说明,说明大概意思是将货款转到B铁路公司,开票信息不变。即付款名称与开具发票名称不一致的,这样,甲公司收到的发票可抵扣进项和列支成本费用吗?这样有风险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9 | 提问时间:06/13 13:43
您好,这个的话是可以抵扣费用的,这个是条件允许的哈
06/13 13:4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