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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中级实务24年新大纲里,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金融资产里-应计利息都改了吗?
84784981 | 提问时间:06/11 11:5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债权投资中的应计利息:在债权投资中,应计利息通常是指在债券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会计处理上,这部分利息会在期末计息时进相应的账务处理。根据现有的会计准则,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计利息通常作为应收利息处理,并在实际收到利息时确认为银行存款。 2.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应计利息:对于其他债权投资,其会计处理原则与债权投资类似,但在期末需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计利息在其他债权投资中同样是在期末计息时考虑,其会计分录和处理方式与债权投资相似。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应计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在这类资产中,应计利息不是主要关注点,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更注重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债券类资产,且持有期间跨越了付息日,那么应计利息仍然需要被考虑和处理。 所以,虽然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大纲有所变动,但关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应计利息”处理原则并未发生明显变化。考生在学习和备考时,仍应按照现有的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理解和掌握。
06/11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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