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9%)×9%,我一直不明白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9%)×9%,按理说农产品购买单价是包含可以自行抵扣的进项税,那不应该是直接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还有除以1+9%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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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06/07 14:48
当你购买农产品时,你支付的总价是含税价,这个总价包括了商品本身的价格和增值税。为了计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你需要从含税价中分离出增值税部分。
06/0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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