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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母公司借款给子公司不收利息,是不是不用缴纳增值税?
84785015 | 提问时间:06/06 21:35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是的有这个政策延续了 (1)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9]2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 为进一步支持医疗服务机构发展,现将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选项C,非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借贷资金,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06/0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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