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老师 我问个问题:
关于不动产租赁行业的记账问题:我司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
* 前2个月2023-06-01~2023-07-31是免租期
* 如果租户提前退租,需要补缴免租期的2个月租金
合同本来签了4年,现在承租方违约提前退租,把2023年6月、7月的租金已经补缴了,我方在确认租金收入时,应该怎么处理?
未退租之前,我一般是这样确认收入的(对方是半年一付租金)。
借:银行流水 xxx元
贷:合同负债 xxx元
贷:应缴税费_应交增值税__销项税 xxx元
借:合同负债 xxx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xxx元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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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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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4 | 提问时间:06/03 20:40
同学您好,现在租赁期已经结束了,也就是不用继续提供服务了,可以一次性结转收入。
06/03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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