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们是劳务公司 对于职工人数超300人的这个小微企业条件 这个300人对我们来说是怎么算了 是把12个月的申报人数的平均数超过300,还是12个月人数加总超过300人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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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6 | 提问时间:06/03 14:53
你好,是4个季度的平均合计/4
如果你们给别人提供的劳务,这个属于用工企业的,不属于你单位。
06/0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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