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我公司给对方开了一张十万的销售发票,我公司已经确认了收入,对方没有确认,五月对方要求我公司重开这十万的发票,然后出纳把四月的发票红冲了,这种是要在五月重新确认这笔收入吗,四月涉及到税务局应交增值税是不是也要调整呢,四月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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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1 | 提问时间:05/31 23:28
您好,四月份不需要重新确认收入,也不需要重新申报增值税,红字发票税额直接冲减五月份的销项税额。
05/3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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