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控股了乙公司。甲公司借款给乙公司归还乙公司的以前的借款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我只会写收到甲的款后乙公司分录:借银行存款带其他应付款甲公司,但乙这归还原来的借款怎么体现出来?重新建账啥也没有。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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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4 05/31 21:09
在甲公司控股乙公司,且甲公司借款给乙公司用于归还乙公司以前借款的情况下,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可以如下处理:
收到甲公司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假设借款金额为X元)
贷:其他应付款 - 甲公司(X元)
这一步表示乙公司从甲公司处收到一笔借款,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乙公司用这笔借款归还以前的借款时:
假设乙公司之前的借款记录在“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下,且待归还的金额为Y元(可能等于或小于X元):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Y元)
贷:银行存款(Y元)
如果Y元小于X元,那么乙公司还剩下X-Y元的借款未使用,这部分金额仍然在其他应付款 - 甲公司科目下。
如果借款金额X元全部用于归还以前借款Y元,并且Y元等于X元:
在完成上述第2步的分录后,其他应付款 - 甲公司科目的余额将归零。
如果借款金额X元大于待归还的以前借款Y元:
完成上述第2步的分录后,其他应付款 - 甲公司科目下仍有余额(X-Y元)。
乙公司需要继续记录这部分剩余借款的使用情况,直到全部还清或发生其他变动。
如果乙公司之前没有建立相关账户或记录:
乙公司需要先建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如“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等。
根据实际的借款和还款情况,按照上述步骤进行会计分录的记录。
2024 05/3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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