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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企业享受政府政策性搬迁的账务与税务处理应该如何操作
84784947 | 提问时间:05/30 08:56
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会计处理  1.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进行会计处理。 2.递延收益:搬迁补偿款中,用于补偿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的部分,应转入“递延收益”,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3.资本公积:搬迁补偿款在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应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4.固定资产清理: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5.费用性支出: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机器设备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费用,以及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税务处理  1.搬迁收入扣除:企业在重建或恢复生产过程中购置的各类资产,可以作为搬迁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2.资产计税基础:购置的资产,应剔除搬迁补偿收入后,作为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按规定计算折旧或费用摊销。 3.税收优惠:政策性搬迁可能涉及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根据具体的税务规定和政策性搬迁的具体情况,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或优惠。 4.搬迁清算:完成搬迁后,企业需要进行搬迁清算,确保所有搬迁收入和支出均已正确核算,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申报。
05/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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