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在控股合并案例中集团有三级子公司(图一),是先进行二级与三级的合并之后,再由集团与二级子公司实现合并。但是在交叉持股案例中集团也有三级子公司(图二),为什么不需要先进行二级与三级子公司的合并,再进行集团层面的合并,而是直接由集团与二级、三级子公司实现合并呢?(问题1)另外,麻烦老师讲解一下什么时候需要逐级合并,什么时候不需要呢?(问题2)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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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4 05/29 10:27
在二级子公司没有单独出具报告需求的情况下都可以进行一次合并法编制合并报表,无需逐级合并也可以。
2024 05/2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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