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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老师您好,我单位为事业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2022年购入一套智能接送系统,项目总价5.1万,签订3年长期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我单位视情况确定是否续签),系统分期付款1.4万元/年和3千/年系统维护费。合同约定合同3年到期系统归幼儿园所有。因不确定我单位后续是否稳定与对方续签,2022年入账时,以”租赁费“入账1.4万元,“维修(护)费”3千。23年已续签第二次合同 问:1、因不确定是否续签完第三年,我单位仍按“租赁费”和维修(护)费“入账, 综上,我单位是否必须要将该事项入“无形资产”?审计认为我单位将资产费用化 2、若入无形资产,如何做账务处理
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4 05/27 13:02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是否必须将该事项入“无形资产”: 该智能接送系统虽然最初是以分期付款和支付维护费的方式入账,但合同约定3年到期系统归幼儿园所有,这表明该系统最终将成为单位的固定资产。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当资产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是单位拥有或控制该资产并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二是该资产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对于您单位的智能接送系统,由于最终所有权归属于单位,且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总价5.1万),因此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审计认为将资产费用化的观点,可能是基于目前单位的会计处理。但从长期和合规性的角度来看,将智能接送系统确认为无形资产更为恰当。 若入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在2022年首次购买时,应将系统总价5.1万中的分期付款部分(1.4万元)和初始的维护费(3千元)计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假设其他费用(如安装费、运输费等)忽略不计,则初始入账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17000元(1.4万+0.3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7000元 对于后续每年的分期付款和系统维护费,应继续增加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相应减少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例如,在2023年续签合同时: 借:无形资产 17000元(1.4万+0.3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7000元 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具体的物质形态,其价值的消耗通常是通过摊销来实现的。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形资产应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具体的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来确定。假设该系统的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则每年应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为: 年摊销额 = 初始无形资产成本 / 预计使用年限 = 17000元 / 3年 ≈ 5666.67元 每年摊销时的分录为: 借:业务活动费用/管理费用 5666.67元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5666.67元 如果在合同期内决定不再续签,那么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将不再增加,但摊销仍需继续,直到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摊销完毕。
2024 05/2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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