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用医保卡看病,一部分自付,一部分是医保局给的钱。医保局复核过程中,认定有违规开药的情况,要求医院退回医保局给的这部分钱。医院属于销售退回吗?如何做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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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7 | 提问时间:05/27 11:58
会计分录
收到医保支付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元(假设这是医保支付的总金额)
贷:应收账款-医保款 10,000元
确认收入时(假设全部收入均来自医保支付,实际情况可能不同):
借:应收账款-医保款 1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元
发现违规并准备退回时(假设违规金额为5,000元):
冲减已确认的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0元
贷:应收账款-医保款 -5,000元
资金退回给医保局:
借:应收账款-医保款 -5,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元
05/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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