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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我司从事国际货运收入。先把货物从重庆运输到深圳,深圳再发往国外。我司收到收入100万。请问我司100万全部按照国际货运确认收入,免税吗?税务哪条公告?
84784998 | 提问时间:05/26 10:20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免税 法规依据2:《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二、海运和空运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以下简称“中新税收协定”)第八条(海运和空运)规定内容一致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五)下列与国际运输业务紧密相关的收入应作为国际运输收入的一部分: 3.通过货车从事货仓至机场、码头或者后者至购货者间的运输,以及直接将货物发送至购货者取得的运输收入;
05/26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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