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去年8月卖车按照13个点卖的进项大于销项没有缴纳税款,今年5月份更正了申报按照简易计税3减按2卖出。补交了简易计税的增值税。那账务要怎么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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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0 | 提问时间:05/21 15:10
1.去年8月销售时(假设当时没有实际缴纳税款)
销售收入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销售金额]
贷:营业收入 [销售金额]
借:营业成本 [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销售成本]
1.今年5月更正申报并补交增值税
首先,计算应补交的增值税额。
计提应补交的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补交增值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的科目下未交的增值税转出,并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损益调整(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到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05/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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