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帮我解答下第六题,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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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6 | 提问时间:05/20 19:52
联合基数法是在解决企业内部委托代理问题时,因决策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基数难以确定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创新,是以经济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为前提,承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处于不对称的企业信息状态,通过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剩余索取权分享机制,使代理人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能够发生自动努力,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目标均衡。
联合基数法在确定上下级一致的绩效目标时,根据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各自报数形成的合同基数,通过加权平均、超基奖励、不足处罚、多报奖励以及少报处罚等手段激励下级主动申报一个较高的符合实际的绩效目标。联合基数法的实施步骤为:
第一步:由上级下达数和下级上报数加权平均,形成合同基数。
第二步:如果实际完成数大于合同基数,则给予超基数奖励;如果实际完成数小于合同基数,则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者不奖不罚)——激励下级超基数完成任务;
第三步:如果实际完成数大于下级上报数,则给予少报处罚;如果实际完成数小于下级上报数,则给予多报奖励;——激励下级多报目标;
第四步:最终下级的奖励是由第二、三步之和构成,激励下级按实际能力多报目标。
05/20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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