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人与第三人因添附成为添附物的共有人,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那不就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了吗?如果本来抵押物价值100万,刚好清偿债务,如果只能主张抵押人的那份份额,不就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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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5 | 提问时间:05/18 18:02
您好同学,这个在抵押前,肯定做评估的,这个份额能不能够还债务,抵押权人不可能那么傻
05/18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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