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企业到浙江施工,外经证已办好,发票已开,次月要申报个人所得税,怎么操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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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4958 | 提问时间:05/18 10:07
您好,需要在浙江施工地 办理个税征收方式申请
纳税人跨省内的大市(地级市)或外省企业建筑工程的,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申报个人所得税。跨区报验登记后,需要填写如下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至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个税征收方式申请。
①提供资料为:合同、外经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个税征收方式申请表。申请后,如是查账征收,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会给一张如下图所示样式的个税申报密码单据。
然后回到自己电脑上,按本文后续步骤,下载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申请单据里的税号密码登陆,然后正常申报即可。
提醒
请务必专门找一台电脑用于跨区的个税在申报本企业正常个税的电脑上重复救软件,也不要在申报本企业正常个税的扣缴软件中添加跨区域个税(也添加不了),避免数据混淆。
05/1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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