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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白酒红酒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都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么?
84785029 | 提问时间:05/17 11:09
小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增值税:纳税人出租或出借包装物以销售货物并收取押金,若单独进行独立记账核算,则不需要将押金并入销售额以征税。但对于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的情况,应根据所包装货物的适用增值税率进行征税。若押金收取后,包装物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包括一年),则也应将其并入销售额以征收增值税。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销售除啤酒和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都应将其并入当期销售额以征税。
05/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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