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的产品,作为赠品和作为业务宣传费,都需要视同销售,都按批发价入账,申报增值税时,填入未开票收入
请问,作为赠品和作为业务宣传费,怎么区分呢?
怎么来辅助证明这个自产产品是赠品,
怎么证明这个自产产品是业务宣传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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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05/16 13:06
你好,同学
赠品的话,一般是没售价的
如果是跟产品一起销售,是赠品
如果单纯的先给客户,是业务宣传费
05/1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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