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注册资金减资公告时间过了45天,还能继续办理吗还是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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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4 | 提问时间:05/14 22:39
你好
如果注册资金减资公告时间过了45天,一般可以继续办理,但不需要重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示期满后,公司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虽然公示期通常为三十日,但超过这个时间后,公司仍可以继续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另外,根据一些具体的实践情况,如果在减资决议生效后45日内未办理完毕,公司可以继续办理,而无需重新发布减资公告。但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05/14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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