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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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7 | 提问时间:05/11 15:13
同学你好,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就是指企业不取得这个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只有取得这个合同才会发生的成本。比如,销售佣金就是企业的增量成本,只有企业取得了这笔业务(就是取得合同),才会支付销售人员的提成,不取得这笔业务,不会发生销售提成。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各种支出,这些成本不是增量成本,不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比如,为了取得合同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无论企业最终是否能取得这笔业务,都需要出差去谈判、投标等,成与不成都会发生这些费用
企业为了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也确认为一项资产。包括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支出:(1)该成本与当前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意思就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断投入各种资源,用于履行合同义务;(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05/1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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