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10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 000元,增值税税额10 200元。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6 000元。商品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乙公司。2018年12月26日,乙公司支付了上述货款。2019年6月10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了退货款。
根据上述资料,为甲公司编制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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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05/11 14:21
借:应收账款 70,20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6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同时,结转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000
贷:库存商品 36,000
05/1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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